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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急管理报关注我市温江区应急部门先期处置权责办法

2020-09-01新闻6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发文,进一步明确构建扁平化应急指挥和处置体系,明晰应急管理部门先期处置权责和办法。

为构建“大应急”体制机制

温江区委、区政府分别成立了区委应急和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区应急委员会,构建起全勤指挥部“1+19”(区应急委办公室+19个专项指挥部)遂行指挥团组模式。在前期实践完善的基础上,温江区委应急和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于近日印发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处置管理办法。

该办法规定

突发事件发生后,区应急管理局立即派人员赴现场核实情况,并快速对事件级别、舆论状况、影响范围进行甄别,根据职责分工,及时协调区委或区政府行业分管领导到场指挥处置,并负责监督检查各处置单位到场和履职尽责情况。该办法明确,先行处置要坚持先处置、后分责的原则,以解决突发事件现场地域边界不清、职能职责交叉等问题。

为确保应急处置快速到位

该办法规定,相关处置单位接到应急指令后,相关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响应,做到村(社区)10分钟内、镇(街道)20分钟内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处置;区级部门、园区管委会30分钟内赶赴现场实施专业处置。与此同时,为保证应急救援快速、高效,温江区已建立起4290人的应急救援队伍,覆盖所有镇(街道)、村(社区)。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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