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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骨折无法行动 刑事审判病床前开庭

2020-09-01新闻1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战海峰 通讯员 王静

被告人骨折卧床行动不便怎么办?法院可以将法庭搬到病床前。近日,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盗窃案,由于被告人受伤骨折无法出行,法院因地制宜,将法庭搬到了被告人居住地村委会,顺利完成了病床前的庭审。

2016年至2019年期间,夏某在重庆市潼南区塘坝镇、柏梓镇、崇龛镇、四川省安岳县等地陆续对他人种植的地黄精及柠檬实施20余次盗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经济损失多达5万余元。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夏某犯盗窃罪向潼南法院提起公诉。

鉴于夏某腿部骨折无法出行这一特殊情况,承办法官决定将法庭“搬”进村。庭前,承办法官做了充分准备,在村委会院坝布置好了简易的庭审现场,又通过当地镇村干部,协调救护车搭载夏某到庭。当地村民闻讯纷纷前来围观。

当日上午10时,庭审正式开始。庭审过程中,夏某认罪认罚,对指控的20余次盗窃行为及金额供认不讳。最终,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与证据,法官当庭宣判,被告人夏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尽管你多年来陆陆续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但如今你身患重病,党和政府没有放弃你,一直尽力医治你、照顾你,希望你今后能改过自新,痛改前非。”宣判后,法官语重心长地教育夏某。夏某真诚忏悔,表示今后一定改过自新。

“违法犯罪要不得,就算走不动法官也会亲自到你屋里来审判你……”“现在法院好人性化哦,被告人躺着都能被审判!”村民们既感叹法官就地开庭的司法关怀行为,也深深敬畏国家严惩违法犯罪的司法权威,巡回审判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盗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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