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是河北人,现在在吕梁市交口县双池镇石口村工作生活,8月18日,当她和家人们准备吃午饭时,发现自己的儿子在河道中的一处水坑中溺亡了。
孩子溺亡的水坑,之前是一口污水井,前不久一支施工队挖开后就形成了一个水坑。因为之前这条河渠里的水并不多,所以孩子时不时就会一个人跑下河道玩耍,没想到汛期来临水位上涨,就发生了这样的意外。
张女士说,事情到了现在这一步,首先是他们家长没有尽到监护责任,但是孩子已经死亡,他们还是希望找到是谁挖了这个坑,可到现在依旧找不到施工单位。交口县水利局的工作人员说,最近也没有施工单位向他们报备过要施工,甚至连有人在河道里面溺水都毫不知情。
交口镇刘镇长说,现在正在找寻施工单位,但是孩子在汛期擅自跑入河道玩耍,本身就是家长看护不到位,不是安全生产事故,属于民事纠纷,建议张女士向法院起诉。目前,公安机关已经立案进行调查。
这个大坑到底是谁挖的?
事情最终又该如何解决?
教孩子牢记“5不” 预防溺水:
·不独自一人下水,要在家长的监护下游泳;
·不去野外的湖边、河边,要选在正规的游泳场所;
·没做好准备运动,不贸然下水;
·游泳时不打闹、不嬉戏;
·不逞强,不做危险的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