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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衢州开出首张机动车尾气超标罚单

2020-09-01新闻7

近日,衢州交警查获了一辆尾气排放超标的轻型厢式货车,对其开出了全市首张机动车尾气超标罚单。

据了解,8月29日中午11时45分,衢州市交警支队集聚区大队花园中队民警根据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测点提供的相关信息,在该货车通过学院路与中央大道路口时将其拦截,并进行了专业检测,其结果显示该车排气光吸收系数100%点为13.33,超出规定1.2限值11倍多;排气光吸收系数80%点为3.09,超出规定1.2限值2倍多,检测结果为不合格。

经过环保部门的检测,该货车尾气排放不合格。衢州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对驾驶员陈某处以200元罚款、不计分的处罚。

交警介绍,该涉事驾驶员陈某某明知自己所驾驶这辆已用10年的轻型厢式货车尾气排放超标,但经济利益驱使他铤而走险。

交警提醒驾驶员朋友,我国目前执行的汽车尾气排放是“国六”标准,具备以下特点:一是加严烯烃含量限值,由24%分别降至国六a阶段18%、b阶段15%;二是加严芳烃含量限值,由40%降至35%;三是加严苯含量限值,由1%下降至0.8%,严于欧盟1%的标准;四是加严汽油馏程50%蒸发温度限值,由120℃降至110℃。

我市在不同路段,不定时设点对机动车尾气排放进行检查已成为一种常态管理,希望大家平时注意对车辆进行定期保养,确保排放达标。

审核:王锡昌

记者:方元 梁燕清

编辑:胡志成

来源:衢州传媒网申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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