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沿河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敖晓云一行,邀请公安、国土等门部门人员参与,为一民营采矿企业成功化解企与民、企与企之间的矛盾,维护和保障企业的良好经营环境。
该院在提前介入一起某乡镇村民在辖内一采矿企业非法采矿案件过程中,发现引发案件的原因之一是采矿企业与当地村民在土地使用权转移方面存在矛盾,导致村民以此为由到矿山非法开采矿石出卖,同时该矿企与相邻矿企因采码范围和运输通道问题出现的矛盾纠纷也一直未得到解决,各方原因叠加,导致企业未能在疫情后顺利复工复产。
办案检察官先通过驻该镇法治扶贫工作站了解各方诉求和基本情况后,从保就业、保稳定大局出发,遂联合国土、公安等部门主动深入企业与相关负责人探讨沟通问题解决方案,明确细化采矿范围和运输通道维护问题,解决了相邻矿企生产经营纠纷。同时深入村寨农户开展矿产资源保护及开采和土地使用法律法规宣传,表明解决好矛盾问题是司法办案的重要参考依据,就涉案村民和企业进行释说理工作,促成涉案矿企与人员的问题解决,达成刑事和解,维护了各方利益,妥善解决了阻碍困绕企业生产经营问题。期间还对当地另一农牧科技企业,疫后复工复产生产经营和员工就业工作情况进行了走访,就企业生产经营环境、员工权益保护、内部治理遇到的法律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该院将认真落实最高检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意见和党委、政法委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健全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机制,主动对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使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检察环节,解决在诉讼之外,切实为各类市场主体正常经营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