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全面贯彻落实《西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西宁市养犬管理条例》,提高辖区居民文明养犬意识,仓门街城管执法指挥中心联合仓门街街道办事处、仓门街派出所,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开展联合执法,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
此次联合整治行动时间为8月28日至9月1日,重点对辖区广场、小区楼院、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等区域遛犬不牵犬绳、养犬人不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等不文明行为开展集中教育和执法。
积极宣传提升意识。在辖区各小区入口处张贴《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对商场、学校、市场等宠物禁入场所张贴标示情况等逐一排查,加强日常宣传,获得居民商户理解支持,有效提升居民群众文明、规范养犬的行为意识。
纠正行为保障安全。8月26日至8月27日,在多部门联合排查执法时发现一商户存在养犬无犬证,一行人存在犬只外出不佩戴狗绳行为,仓门街派出所依据《西宁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由我中心给予100元行政处罚;8月28日我中心执法人员捕捉到一只散放在外的流浪狗,交至仓门街派出所送往救助站收养,进一步促进了规范养犬,文明养犬行为,切实保障居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营造和谐文明的辖区氛围。
建立机制严格管理。仓门街城管执法指挥中心严格按照“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的工作要求,继续发挥部门联动机制,加大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执法力度,广泛开展日常宣传、定期整治等各常态化工作机制,全面推动养犬管理常态化,实现犬只管理宣传引导到位、举报查处到位,全力打造干净、文明、安全的城市生活环境。
来源:城中区仓门街办事处
监制:李秀彦 责编:张永志 编辑:韩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