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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水平 天津生态环境局指导炼化企业升级改造

2020-09-01新闻14

走进中石化天津分公司,总投资1.2亿元的炼油部延迟焦化密闭除焦、输送及存储项目现场一派繁忙景象,工人师傅们正在紧张施工中。

“敞开式的除焦过程会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和VOCs(挥发性有机物),将对环境造成污染。”中石化天津分公司炼油部安全环保科负责人赵春峰在现场告诉记者,传统炼化企业延迟焦化装置的除焦、输焦、转运操作均为敞开式设备和开放式操作过程,有毒有害尾气无组织排放,是炼化企业生产环境最为恶劣的地方。“我们现在相当于把整个除焦装置封闭了起来。这个项目完成后,可以极大改善我们焦化装置现场环境,减少VOCs及粉尘无组织排放。”

记者了解到,“十三五”以来,随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不断深入,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防控已成为制约整个京津冀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的核心环节。为此,近年来,天津市持续以臭氧污染防治作为核心工作,通过完善标准要求、深化末端治理、推动产业升级等方面,在全国范围率先开展了大量工作。“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天津市将坚决贯彻落实《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要求,进一步围绕依法治污、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下大力气,突出问题、时间、区位、对象、措施‘5个精准’的总体工作思路,全面深化臭氧污染防控。”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温武瑞说。

天津市于今年3月发布实施了《2020年臭氧防控专项行动方案》,将国家统一工作部署与本市空气质量改善需求紧密结合,将攻坚期进一步扩大到4至10月。专项行动期间,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火电、钢铁、建材等VOCs和NOX重点排放行业管控,移动源污染及油品储运销环节管控,面源精细化治理,开展联合监管执法,强化指挥调度与宣传引导等5大方面为重点,细化提出了23项针对性措施,力争尽早落实各项污染减排和防控措施,实现“夏病春治”。

中石化天津分公司目前拥有原油加工能力1250万吨/年,乙烯生产能力120万吨/年(含中沙石化)。“在VOCs污染防治方面,天津市出台标准早,起点高,促进了全市石化行业提前完成了各环节的治理。目前我们已投资近4亿元,针对油品装卸挥发、油品储罐挥发、污水处理过程逸散、工艺有组织排放等VOCs排放源进行了针对性治理。”中石化天津分公司安全环保部科长赵小亮说。

据了解,在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方面,目前中石化天津分公司涉及LDAR装置共36套,常规检测点接近37万个,经过持续开展LDAR工作,泄漏率由2015年的0.79%降至2019年的0.03%。在储罐VOCs治理方面,对罐区罐顶油气进行治理后,将治理前的VOCs排放浓度从105mg/m3左右降至零排放。在工艺有组织废气VOCs治理方面,实施炼油重整再生尾气治理后,将处理前VOCs排放浓度150mg/m3 降至处理后低于20mg/m3。

“在臭氧污染防治中,我们突出了石化企业的龙头减排引领作用。”王文美说,为打赢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天津市在制定治理措施时,抓关键、抓重点,务求细致到位,指导全市三大炼化企业加快实施生产工艺、物料储罐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全流程升级改造,全面提升VOCs污染治理和管控水平。“通过对照重污染天气应急绩效分级要求进行系统治理,中沙石化、天津石化达到国家A级企业、大港石化达到国家B级企业要求,成为国内一流的绿色石化产业集群”。

除石化行业外,天津市还紧盯其他重点行业,制定实施了工业涂装、印刷工业、汽车制造业、家具制造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实施151项重点行业企业VOCs源头替代或升级改造;对电力、钢铁、石化、水泥、玻璃等重点行业实施差异化减排要求。

同时,紧盯移动源管控,大力推进用车结构升级,今年以来天津市新增国六车辆8.9万辆、推动3.3万辆老旧机动车报废和转出,对140座加油站实现油气回收在线监控,鼓励油品供应企业进一步降低蒸气压并推动实施夜间加油、卸油。

通过综合施策,上半年天津市PM2.5和O3浓度分别同比下降7.3%和2%,实现了协同改善;达标天数同比增加9天,达标比例上升4.6个百分点。(津云新闻记者董立景)

#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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