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28日,男子许某某在西城区南新华街驾驶摩托车遇交警拦截检查时闯卡,并向交警做出竖中指的侮辱性手势。事后,他还将拍摄下的视频上传到抖音和微博引发网友广泛关注。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8月31日公开了此案的判决文书,许某某已被西城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去年11月28日15时许,西城交通支队广安门大队交警胡某和辅警王某正在南新华街师大附中门口进行交通秩序整治。一男子驾驶摩托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师大附中门前。辅警王某发现后,示意男子靠边停车,对方没有减速继续向前行驶。接着,交警胡某举起警棍进行拦截,示意摩托车减速靠边接受检查,但摩托车手反而加速向交警开过来,交警闪身躲开。在驾车“甩”了交警和辅警之后,摩托车手回身向两人做出竖中指的侮辱性手势。
更过分的是,事发当天,这位闯卡辱警的摩托车手还将自己头盔上摄录下的事发过程的视频,用电脑剪辑之后上传到抖音和微博。经视频信息数据鉴定,这段视频在抖音上累计播放量2个,发送至微博的视频,经他人转发后,有2647人次的阅读量。
12月5日,警方在许某某居住地将其抓获。检方于今年2月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许某某提起公诉。
在法庭上,许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提出异议,表示认罪。
西城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许某某为了发泄不满情绪,将其向交通民警伸出中指进行侮辱的视频发送至互联网,利用信息网络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已经构成了寻衅滋事罪。鉴于许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认罪,法院依法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