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最高检印发《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2020年4月最高检印发《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重大事项记录报告由公开到秘密进行,可谓赋予了办案人员隐形护甲。
值此《实施办法》印发一周年之际,且看检察君现身说法、以案释法、图说“三个规定”。
场景一 · 领导干预怎么办?
场景二 · 同行过问怎么办?
场景三 · 不当接触怎么办?
上面的场景大家都看明白了吗?
那么工作中遇到这些情况具体又应该如何上报呢?
且听晋小检和安小检通过“三分钟快问快答”来跟您具体说一说!
热心群众
最后还有个小问题。过问、干预不可以,如果想了解案件可该咋办?
安小检
有请榕小检来告诉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