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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中学为贫困大学生资助路费 最高每人1000元

2020-09-01新闻14

河津中学2020年资助贫困大学生

交通补助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好上级部门关于资助家庭困难大学生入学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减轻贫困生上学负担,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专设资助领导组

组 长:柴效荣

副组长:杨毅勋

成 员:黄 磊 刘永清 原高三各班主任

二、资助对象及条件

1、在我校参加2020年高考的应届考生且具有农村户籍。

2、取得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学历教育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一本、二本A、B类)正式录取通知书。

3、扶贫网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学生、烈士子女、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以及家庭直系成员长期患重病、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变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4、资助金总额及标准

资助金总额:1.8万元。

资助标准:本省院校500元/人,外省院校1000元/人。

三、办理程序

1、家庭贫困大学生本人写出书面申请。

2、打印审核表格填写相关内容并加盖公章。

3、提供能够证明自身情况(直系亲属)的建档立卡、低保证、军烈、残疾证、近期住院手续等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打印网上录取情况截图)。

5、本人携带以上材料于9月1-5日(上午9:00-11:30 下午3:00-5:30)到我校博学楼一楼东教务处登记审核。

6、9月6日在学校文化长廊、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

7、9月12日上报受助名单。

8、9月13-14日通知领取。

四、基本原则

1、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申请的学生,不予资助。

2、资助名额排序时,优先考虑扶贫网建档立卡户、特困、农村低保、烈士子女、孤残、患有重大疾病的学生、少数民族贫困学生。

3、各审查人员要实事求是,严格审查,不得弄虚作假,要公开、公正、公平。对工作中出现骗取资助金、蓄意篡改信息的行为,要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河津中学

2020年8月31日

#贫困大学生#扶贫#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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