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通告来了!楚雄州恢复农村自办宴席、恢复活禽交易市场
楚雄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
小组指挥部通告(第24号)
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州迅速响应、积极应对,实施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对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适应疫情防控新形势,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决定对部分疫情防控措施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恢复群众性聚餐经营活动和农村自办宴席,承办单位和个人要保证食品加工、就餐场所干净卫生清洁,保持空气流通,每餐餐前要进行场所消毒,严格控制就餐人数,桌数不得超过标准接待量的50%,邻桌距离不得小于1米,每桌人数不得超过8人,并配备公筷公勺。
二、在落实各项卫生防疫措施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推进恢复活禽交易市场。
三、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做好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各项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行业、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更加精准有效的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并定期检查指导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
四、村(社区)、单位要强化网格化管理,充实一线防控力量,发挥社区志愿者作用,做好摸排登记、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信息上报、居家隔离服务、公共设施消毒等日常防控工作。加强对出租房屋和集体宿舍管理,加强对境外入楚返楚人员和高、中风险地区入楚返楚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管理和服务。
五、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要继续设置留观区和防疫检测点,坚持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和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对境外入楚返楚人员和高、中风险地区入楚返楚人员做好身份核验、轨迹排查和分类管理。火车站、汽车客运站要履行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六、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院内感染防控,推广分时段预约诊疗,严格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及时排查风险并采取处置措施。严格探视和陪护管理,避免交叉感染。坚持首诊负责制,严格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流程,强化防控措施。落实医务人员防护措施,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健康管理和监测。
七、养老机构、福利院、监狱、看守所、戒毒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特殊单位,要坚持做好风险防范,落实人员进出管理,加强人员防护、健康监测、通风消毒等日常防控工作。
八、广大群众要继续保持健康生活习惯,提高健康素养,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养成“一米线”、分餐制、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倡导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减少非必要聚集性活动,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式场所。禁食野生动物,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自觉抵制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行为,不购买、不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九、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不配合各项防疫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8月28日
来源: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