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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虚置州郡到侨置州郡:分裂时代的地方行政

2020-09-01新闻21

两晋南北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大混乱的时代,秦汉所开创的一统格局到了这个时期,已经面目全非,许多秦汉两代创制的典章制度早就不能适应飞速变化的时局,必定要改头换面。但中国大一统历史的韧性,也在全面混乱的局势中得以体现。尽管一统不再,但分裂的各方(主观上和客观上)也没有完全抛弃一统王朝所遗留下的制度遗产,而是各有继承再加以变通。

具体到地方行政制度上,除了西晋采取过分封制外,四百年分裂时代中,大部分时期,各方仍然采用了秦汉创制并稳固下来的州-郡-县三级制。地方治理的制度框架并没有改变,只不过对应中央权威下降和地方政局军事化,三级制在分裂时期出现了许多变形和扭曲,已经和制度创设的初衷差别很大。

三国时期政区图

郡县数目的急剧增加,是魏晋时代的一个特点。曹魏有郡(国)约90,吴有郡43,蜀有郡22,共有155个郡级政区,这数目已经高于汉代的100余个郡的规模。由于疆域没有明显扩大,郡国幅员显然是缩小了。到了西晋时郡达到162个。

关于政区数目的增加,原因是多方面的。首要的就是经济的增长,地方开发程度加深,导致人口增长、密集居住,就必然有增设政区的需要,特别是广大的南方地区。比如两汉时期,今天江西省境内只有一个豫章郡,到了孙吴时期就分为豫章、临川、鄱阳和庐陵四郡。东汉时,今天浙江省钱塘江以南部分和福建省合置会稽郡,孙吴时一分为三:钱塘江以南的会稽、临海二郡,福建省为建安郡。这些都是典型的由于开发程度深入导致的增设政区。

东晋、十六国时期疆域图

西晋永嘉之乱后,强有力的中央权威已经不存在,地方行政体系走上了信马游缰的阶段。各个小政权“务广虚名”,在较小的区域内随意分置许多的州、郡,以显得自己统治的地盘很大。

到了南北朝前期,共有州50到60个,后期更达到了300多个,这和汉代13个州的格局比起来,可以说是恶性膨胀。而郡一级政区在北周末年也达到500多的程度,难怪当时人形容“百室之邑,便立州名;三户之民,空张郡目”。

汉代末年,三级制实施起来比较理想的时候,一州往往管辖十几个或七八个郡,每个郡领有十余、最多二十余县。但是到了南北朝末期,有些州只管一两个郡,一个郡只有二三个或者一二个县。

甚至有的州郡无县可领,仅存县名。出现这种情况可能现代读者不好理解,可以举一个近代例子类比,台湾地区在1949年后很长一个时期,存在台湾省和福建省、海南岛特区这样的行政建制,省长等官僚一个不少、体制完整,但其实根本没有供其治理的对象,形同虚设。

实行了四百年的州郡县三级制,至此已经走到死胡同。

北魏、刘宋对峙图

东晋南北朝时期,还有一种很特殊的政区现象,就是所谓的“侨州郡县”,也就是侨置于他处的州郡县。比如“徐州”,本来在淮河以北,此后在长江以南又设立“南徐州”,“南徐州”就被称作侨州。侨州郡县的设立和具体运行情况十分复杂、混乱,不是一篇小短文能说得清楚。

简单来说,就是永嘉之乱后人口大迁移,主要是北方衣冠南渡,世家大族率领着大批的侨民渡河过江。到了南方以后,这些集团性移民并不容易融入当地社会,因而在新的地盘上设置一种特殊机构来集体安置,政区的名多以移民集团出发地的名称命名,只是前面多加一个“南”字(也有向辽东、河西等地区发展,名称多加“北”字)。

过江侨民最集中的旧晋陵郡(今天镇江、丹阳、常州、无锡一带),曾经设置过徐、兖、幽、冀、青、并、司、豫、扬等九州,可以说北方的州都设置了一遍,也就意味着北方这些州都有大规模移民进入狭小的今天江南地区北部。

侨州郡县的首领大多是北方大族,南渡之初受到南方政权的拉拢优待。因而侨州郡县的侨民并不入当地户籍,而是归移民首领管理,赋役租税也享受不同程度的减免。严格地说,侨州郡县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行政区划,只有属民没有属地,是一种特殊的人口管理机构。

南北朝末期形势图

最初,这些侨民还在大族首领的鼓动之下,满怀了北伐、光复的梦想,总认为有朝一日还能打回老家去,再回到桑梓之地,所以他们大多把侨置地区当作临时性安身之处。但是时间流逝,一代又一代人虚度光阴,北伐、光复梦想早成幻影。侨州郡县也不可避免地通过“土断”等形式融进了当地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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