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人应该被“以貌取人”吗
计海庆
(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所副研究员)
最近看到一则行为经济学的案例,一项实证研究显示:如果某上市公司的CEO换人,新人公开亮相后,投资者发现其颜值明显胜过旧人,那么公司的股票价格会在随后的交易日内呈现增长。换句话说就是,CEO的颜值会影响公司市值,并呈现正相关性。显然,这应该算是“以貌取人”的升级版了,长相可以决定业绩预期。
外貌果真有这么大的作用力吗?在行为经济学领域,这个命题还有待更多实验证实,但不同外貌对人可以产生重大心理影响,这点在机器人伦理的研究中却是事实,这便是著名的“恐怖谷”效应。
“恐怖谷”效应
图片来源:杜严勇 著《人工智能伦理引论》
恐怖谷效应是关于人对机器人心理变化的描述,由日本机器人专家森昌弘提出。当机器人与人类相像超过50%的时候,会导致人对机器人产生好感,愿意与其接近、进行互动。但这一上升趋势会达到一个临界值,即大约95%的相似度。越过这个节点后,好感将急速跌落,先前外貌相似度与好感的正相关性将逆转。机器人与人的一点点的差别,都会令人产生反感,甚至是恶心,仿佛面对的是行尸走肉。但是随着相似度的继续提高,好感程度又将恢复攀升。这一降一升形成的U形曲线便被称为“恐怖谷”。
恐怖谷效应提出后,在不少实验中得到了印证。而笔者更愿意把它理解为机器人伦理中的 “以貌取人”定律,甚至称其为“外貌第一定律”也不为过。因为它涉及的是机器人伦理或人工智能伦理中最根本的“道德地位”问题,即机器人(或人工智能)为什么可以(或不可以)被当做人,而“恐怖谷”效应所提示出的正是“外貌”这个关键线索。
解决机器人的“道德地位”问题,要靠“外貌”这条线索。到底怎样解决,一直缺少头绪,直到笔者翻开了上海交通大学教授杜严勇的新作《人工智能伦理引论》。作者是我的好友,这几年耕耘于机器人和人工智能伦理研究,成果颇丰。眼前这本近30万字的大作便是代表。
全书分为十章,从基本理论问题、具体应用问题和可能解决路径三个方面,勾勒出了人工智能伦理研究的地形图,着重论及了机器人权利、机器人道德能力建构、机器人安全等普遍性问题,也谈到了军用机器人、情侣机器人和助老机器人等应用案例,并从道德责任、伦理设计和自反性治理等层面指出了构建友好人工智能的未来规划和实现途径。
如果不是笔者孤陋寡闻的话,该书应是近年来国内探讨相关话题的论著中相当系统和全面的作品了,书中提到的对机器人道德权利和法律权利的区分、对机器人的价值敏感设计、自反性伦理治理等,都颇具启发性。
当然,该书的最吸引人之处还在于其重要的地形图功能,因为笔者从中看出了以“外貌”这条线索来解决机器人“道德地位”问题的进路。
首先,书中提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人和不同外形的机器人互动时,会采用不同的打交道方式。例如研究者对比了人和人形机器人ASIMO以及人和宠物机器狗AIBO之间的互动后发现,机器人的外观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它们与人类的互动。最明显的差别是,人们经常采用抚摸的方式对AIBO的行为进行反馈,而对ASIMO几乎没有抚摸的现象发生。相反,使用者倾向于对ASIMO说“谢谢”。显然,这是被试者在无意中参照了与人的交往以及和宠物互动的不同行为方式的结果。而另一组实验也印证了人与AIBO之间的互动,更接近于人和真实的宠物之间的关系。
人形机器人ASIMO
图片来源网络
宠物机器狗AIBO
图片来源网络
对此,研究者给出的理由是,人机互动的具体方式是基于参与者不同的情感模式,是情感把人带入了不同的互动情节中,而带动情感的主要原因是机器人所呈现的外观。
接着,书中也给出了相关理论阐述了外观在人类道德生活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这便是马克·考科尔伯格提出的观点:在互动关系中研究外观(appearance)的伦理意义。从关系的视角看,无论是人与动物互动,还是人与机器人互动,互动对象到底具有怎样的物理或生物学性质并不那么要紧(或者说对象到底是什么材料做的,这点不那么要紧)。用现象学的观点看,人与机器人的关系,或者说人和机器人之间的互动关系模式才是更重要的。
我们必须区分各种不同外观的机器人与人构成的不同的互动关系。比如当一位男性面对一个女性外观的机器人和面对一个具有终结者外观的机器人时,其互动关系将有很大的不同。
由此,考科尔伯格特别强调机器人的外观在机器人伦理中的重要作用,因为外观或外貌在视觉接触的一瞬间便把用户带入了不同的情感预设中,这一预设是一种先入为主式的决定。
有了上述理论后,便可以解释人际关系中的“恐怖谷”效应了。
为什么机器人与人的相似度在接近95%时,好感度会急速跌落呢?因为在那个节点上,人和机器人的关系正在经历一个跨越,即机器人正在从仅仅作为供人使用的工具或供人消遣的玩偶向一个人类他者进行转换。相似度处于任何低于95%的区间时,由于外观或行为上较为明显的差异,例如动作不够灵活、语言交流不够顺畅,或外形与人不像等等,机器人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件没有生命的自动化工具或玩具;但是当从外形、外貌到功能全面接近人的时候,机器人给人的初步感觉可能就是“乍一看以为是个人”,但那5%挥之不去的违和感,让人在惊异之余又恢复到机器人还不是人的认识中,从而让人经历了一次情绪上的过山车起伏,表现为惊异和恐怖。
而当相似度继续攀升,把那5%不相似性继续加以弥补时,人的好感会和相似度成正比上升。这是因为当机器人全面接近于人类后,人就把机器人纳入了另一个关系范畴内进行认识了,即把机器人当成了和正常人完全相同的可以交往的同伴来对待了,也即是说“机器人”获得了人的道德地位,被当作人来看待了。
法国哲学家伊曼努尔·列维纳斯曾说,伦理关系始于他者的出现,理解伦理关系的首要性要从他者之脸入手;而当机器人以逼真的人类面容呈现时,机器人的“道德地位”问题或许就已经解决了。机器人被“以貌取人”,这在学理上或许也是站得住脚的吧。
本文来源:《中国科学报》 (2020-07-30 第7版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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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伦理引论》
杜严勇 著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