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KX's LAB

榆林市税务局精细推行“三项制度” 提高税务执法效能 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2020-07-19新闻4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坚持以精细推行“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为主抓手,不断提高税务执法效能,切实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据了解,榆林市税务局从2017年就开始试点推行“三项制度”,经过三年多的摸索实践,搭建了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法制部门牵头协调、办公室和纳税服务部门负责执法公示、征管部门负责执法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法制部门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制。

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榆林市税务局全面加强与金税三期系统的对接,有效解决了之前因公示信息采集繁琐造成的及时性不足、准确性不高等问题,基本实现了信息自动采集、审核自动流转、公示自动发布,大幅提高了公示工作质效。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通过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触摸屏、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可及时了解3大类、16小类、40项执法公示具体内容,对办税事项更加清晰明了、使办税过程更加方便快捷。

在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中,榆林市税务局积极应用信息采集智能终端,有效解决纸质记录不便调取应用、音像记录集中存储传输速度缓慢等问题,提升税务执法精准性。目前,全系统建成实体公示平台15个,配置执法公示触摸屏22台、执法记录仪324台、执法信息采集智能终端20台,升级改造高标准纸质文书、电子音像档案室14个,建成约谈室19个。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可回溯性,客观上促使广大税务干部在开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行为前,反复对照相关规定、认真梳理具体程序,不断规范具体执法行为。

针对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重实体轻程序、重税收政策轻行政法律”问题,榆林市税务局法制审核增加了对重大执法决定的审核把关。2020年上半年,共审核拟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77件,审核发现问题的9件、占比11.7%,有效发挥了法制审核的保障作用。

榆林市税务局将持续在更新推行理念、优化推行模式、创新推行方式、提升推行质效等方面精准发力,更好地发挥服务决策、筹集收入、调控经济、参与治理等税收职能,更加高效地融入贯彻落实“六稳”“六保”和推动税收现代化建设的大局。

随机阅读

qrcode
访问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