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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惊现“保姆大盗”带丈夫偷走雇主30万元财物

2020-08-31新闻32

台海网8月2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陈捷林彬彬通讯员海法/文陶小莫/漫画)厦门惊现“保姆大盗”,不到半年偷走雇主家价值三十多万元的财物!昨日,海沧区法院发布一起保姆盗窃“大案”。

保姆频频施窃先前三次轻松得手

蔡某是一名保姆,她只有小学文化,曾在厦门市一家家政公司工作。经查,蔡某在担任保姆期间,看到雇主放在家里的现金和首饰等物品,就起了贪念,多次实施偷盗行为。

2019年6月,蔡某在海沧区A小区一雇主家担任保姆期间,盗走雇主放在家中衣帽间内的菲拉格慕牌皮带一条。

2019年9月,同样在担任保姆期间,蔡某再次作案,盗走另一位雇主放在卧室的现金人民币20000元。

2019年9月26日,蔡某又一次把盗窃之手伸向雇主,她独自潜入海沧区C小区,使用先前配好的钥匙进入雇主丁女士(化名)家盗窃现金人民币1000元。

贼胆越来越大带上老公大干一票

几次作案都顺利得手,于是蔡某胆子越来越大。

2019年10月1日,蔡某又伙同丈夫邓某一同作案。当天19时许,邓某驾驶摩托车搭载蔡某来到海沧区C小区,邓某在小区外等候。随后,蔡某乔装潜入小区,使用先前配好的钥匙,再次进入之前的雇主丁女士家,盗窃现金人民币30万元及黄金戒指、黄金项链、钻石戒指等若干首饰。得手后,她搭乘邓某摩托车逃离现场。经鉴定,被盗黄金戒指、钻石戒指、黄金项链等合计价值人民币2万余元。

案发后,蔡某很快被抓获并被起诉到海沧法院。

夫妻双双落网一个判10年一个判3年

近日,海沧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盗窃案。法院审理后认为,蔡某盗窃他人财物,可估价值共计人民币30余万元,邓某伙同蔡某盗窃他人财物,可估价值共计人民币30余万元,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均属数额特别巨大。

因此,法院最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蔡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盗窃案件#保姆#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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