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成武县人民检察院拟对一涉嫌组织考试作弊案犯罪嫌疑人李某做出不起诉决定,举行公开听证会。承办检察官、侦查人员、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犯罪嫌疑人等参加听证会,并全程录音录像,确保整个听证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李某是一名驾校教练,2019年11月初,为通过科目一考试,蔡某让李某找人帮忙作弊。为谋取非法利益,李某将上述情况透露给了刘某(另案处理)。在利益驱使下,刘某找到丁某(另案处理),由其帮助蔡某实施考试作弊行为。2019年11月11日,丁某和马某(另案处理)带领蔡某去成武县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参加考试。考前,丁某为蔡某佩戴作弊设备并传授使用方法,马某在考试时使用作弊设备向蔡某传输答案,直至蔡某因使用作弊设备被监考民警发现。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案情、法律适用情况和拟不起诉理由进行说明;侦查人员、李某及值班律师同意检察机关对李某做出不起诉处理的意见。随后,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对该案进行评议,认为检察机关审查程序合法,犯罪情节认定合理,认罪认罚制度适用恰当,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李某作出不起诉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