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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场监管系统加大监管力度 发现哄抬价格将从严从快查处

2020-07-19新闻6

新疆网讯(记者 王璇)乌鲁木齐市场监管系统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多举措确保物价平稳。

17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管系统已形成上下联动,将密切关注乌鲁木齐市口罩、酒精等防疫物资及粮油肉菜蛋奶等民生商品价格动态,及时受理价格投诉、举报。同时,加大监管力度,重点针对防控物资经营者、农贸市场、商超和居民小区周围蔬菜经营者开展价 格监管,要求经营者明码标价,购销差价率不得超过35%。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周晟宇介绍,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管系统将迅速组织力量,加强价 格检查、巡查和提醒告诫,规范市 场价格行为,保障商品价格稳定,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价格 秩序,充分发挥平抑物价的主体 责任,从源头上制止涨价行为。

据了解,今年2月,自治区 市场监管局联合自治区发改委、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 抬价格违法行为有关问题的通 知》,为查处价格违法案件提供 了依据。疫情防控期间,口罩、 抗病毒药品、消毒杀菌用品及粮 油肉蛋菜奶等基本民生商品如发现价格超出规定的(购销差价率超过35%的),由各级市场监 管部门认定为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

对经营者捏造、散布防疫用品、民生商品涨价信息,采用各种手段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予以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作出处罚。

目前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全部设立了“消费维权快速便捷解决通道”,对疫情期间的违法行为,一律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并将其列入异常名录,维护市场秩序。

#新冠肺炎_社会#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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