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通告
近期受持续强降雨和上游来水顶托共同影响,长江、鄱阳湖湖口段水位持续高水位波动,我县处在防汛抗洪的关键时期,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通告如下:
在全县防汛应急响应期间,禁止在长江鄱阳湖主河道及水库、闸坝、山塘、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被淹桥梁和被淹公路等涉水涉灾危险区域、场所进行垂钓、捕鱼、戏水等各类与防汛抢险救灾无关的活动。
各乡(镇、场)、各圩堤防汛抢险救灾指挥部要安排专人在上述涉水区域、场所的主要出、入口张贴本通告,并设立警示标志,必要时要拉起警戒线。要加强对上述涉水区域、场所的巡查值守,一旦发现险情必须立即采取抢护措施,并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县公安局、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文旅局及各乡(镇、场)要对上述涉水区域加强巡逻值守。对擅自进入上述涉水区域、场所从事与防汛抢险救灾无关活动的人员,要及时劝导并组织撤离。对违反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2020年7月15日
湖口县公安局闻令而动确保安全度汛
入汛以来,湖口县内江河水位涨势较快,一些群众安全意识较为淡薄,经常独自或相互邀约到防洪堤坝、荒郊池塘、野外滩涂、陌生水域等处观景玩耍、垂钓捕捞、游泳戏水等,一旦发生意外,后果无可挽回。
为了确保汛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7月15日,湖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1号通告,明确“在全县防汛应急响应期间,禁止在长江鄱阳湖主河道及水库、闸坝、山塘、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被淹桥梁和被淹公路等涉水涉灾危险区域、场所等进行垂钓、捕鱼、戏水等各类与防汛抢险救灾无关的活动”。当天,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第14号指挥长令要求县公安局“协助做好涉水区域与防汛工作无关人员的劝导撤离工作,对拒不执行相关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理”。汛情就是命令,湖口县公安局根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第14号指挥长令,迅速组织警力到沿江外湖水域、山塘水库等涉水涉灾危险区域、场所开展巡查,劝导无关人员撤离。
7月15日当天下午,公安民警劝离垂钓群众73人、其他无关人员32人。汛期,公安机关将继续协助乡镇及各圩堤坝防汛抢险救灾指挥部做好涉水区域与防汛工作无关人员的劝导撤离工作,请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主动配合,自觉遵守通告禁令。对拒不执行相关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理。
双钟、马影、舜德、流芳、金砂湾等派出所民警
到涉水涉灾危险区域劝离无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