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广出生于军功世家,一生能征善战,在抗击匈奴的战争中屡立战功,却因为各种原因终未封侯。
公元前119年,李广跟随大将军卫青对匈奴作战,却因为迷失道路而贻误战机,自杀身亡。
对于李广之死,史学家历来众说纷纭,“羞愧说”有之,“悲愤说”有之,应该说各有道理。
不过,如果从汉代的律法制度,尤其是军法这个角度,结合李广当时的境况,五斗认为李广自杀是他权衡利弊后做出的无奈选择。李广为什么会迷失道路
司马迁在《史记·李将军列传》中对此有明确的记载,此事和卫青有关。青捕虏知单于所居,乃自以精兵走之,而令广并于右将军军,出东道。东道少回远,而大军行水草少,其势不屯行……大将军青亦阴受上诫,以为李广老,数奇,毋令当单于,恐不得所欲。而是时公孙敖新失侯,为中将军从大将军,大将军亦欲使敖与俱当单于,故徙前将军广。
从记载中可知,当时汉军抓获了匈奴的俘虏,已经知道了匈奴大军驻扎地的确切位置。
卫青当时想自己带精兵追逐单于,所以命令李广和右将军从东路出击。
东路迂回绕远,而且缺乏水草,这对李广是极其不利的。
更何况,李广本来是前将军,理应是作为前锋出击,这也是李广多次哀求汉武帝争取来的结果。
但卫青私下里被汉武帝告诫过,认为李广年纪老,运气差,恐怕会影响战事的胜算。
更何况,(卫青的救命恩人)公孙敖刚刚丢失了爵位,这次担任中将军跟随卫青出征。卫青想给公孙敖一个立军功的机会,所以故意调开李广,不让他做前锋。
李广当时虽然不情愿,但也被迫听命。
卫青是一军的统帅,李广如果不听号令,当时就会有杀身之祸。
影视作品中的卫青
茫茫大漠,方向不明,水草稀少,路艰难行。
在没有向导的前提下,军队迷路是大概率的事件。《史记》中记载了很多次类似的情况,李广迷路并不是汉匈之战中的特例。
但碍于军法,李广不得不听命,结果没有在大战爆发时及时赶到,犯了军法中的“失期罪”。“失期罪”有多严重
汉代军法中的“失期罪”,也称为“期而后至”罪,是指军队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到达规定的地点,完成规定的任务。
“失期当斩”,或者“期而后至者斩”,是在先秦时期就已经确立的军法原则,在汉武帝时期更是如此。
《史记·司马穰苴列传》:“召军正问曰:‘军法期而后至者云何?’对曰:‘当斩。’”
《史记·匈奴列传》:“合骑侯后骠骑将军期,及与博望 侯皆当死,赎为庶人”。
《汉书·公孙敖传》:“后二岁,以将军出 北地 ,后票骑,失期当斩,赎为庶人。”
《汉书·李广苏建传》:“汉法,博望侯后期,当死,赎为庶人。”
……
汉代军法对于“失期罪”一直执行得很苛刻,基本上是采取“功不能补过”和“无借口”原则。
所谓的“功不能补过”原则,是指即使“失期者”即使是此前立过大功,甚至是“失期”的过程中立下大功,军法还是要遵照“失期罪”来处置。
至于“无借口”原则,是指将领不能以道路损坏,天气恶劣,迷失方向等借口来轻易脱罪。
也就是说,李广已经犯了“失期罪”,死罪!
卫青敢不敢当时就杀了李广
如果卫青不是公然地飞扬跋扈,视国家律法于无物,那么答案只有两个字:不敢!
如果当初李广不听军令,拒绝从东路进军,卫青可以当场斩杀李广——这是军法。
但是战事已经结束,如果因为李广犯了“失期罪”,即使是死罪,卫青也没有权力杀他。
不是因为卫青仁慈,而是因为汉代有“上请”制度。
“上请”制度又称“先请”制度,指皇室宗亲、贵族、高官即使犯法以后也不能随便处置,必须要奏请皇帝来裁决的制度。
李广在朝廷担任的职务是郎中令,属于九卿之一,实实在在的高级官僚。
这也就是卫青为什么要“使长史持糒醪遗广,因问广、食其失道状,青欲上书报天子军曲折”。
在《资治通鉴》中也有类似的记载:将军苏建“弃军”按军法应该立即处以死刑,但卫青“不敢自擅诛于境外,而具归天子,天子自裁之”。
也就是说,对于皇亲国戚,高级官僚,除非是军情特别紧急(需要立刻执行军法),否则不能随便斩杀,要由皇帝来做最后的裁决。
汉武帝会以“失期罪”处死李广吗
如果汉武帝不是故意想置李广于死地,那么答案也只有两个字:不会!
因为汉代有“赎”死的制度,高爵高官者可以用“付高额赎金”的方式免除死刑,但是同时会被免除爵位,废为庶人。
这也是《史记》中和李广同时迷路的右将军的最后结局。右将军独下吏,当死,赎为庶人。
而且,在《史记》记载中犯了“失期罪”的汉代将军,基本上都是“当死,赎为庶人”的结局。但为什么李广还要自杀
五斗分析可能有两个原因。
☉第一个原因,李广老将军气愤,悲愤,甚至是绝望。
李广六十多岁了,战功赫赫,一直未能封侯。他哀求了汉武帝数次,终于得到一个担任前将军的机会,本想一战封侯。可惜,大战临头,他不得不服从卫青的军令,不但寸功未建,而且还犯了“失期罪”。
卫青当时位高权重,还是汉武帝的小舅子,平阳公主的丈夫,李广肯定拿他没办法。
影视作品中的卫青
普通的将领即使被废为庶人,以后也许还会有东山再起的机会。
但李广已经老了,等不起了,只能在悲愤和耻辱中以庶人之身死去——还要支付大批的赎金。
出身于军功世家的李广有自己的尊严,普通人可能难以体会李广当时气愤,悲愤,乃至绝望的心情。
☉第二个原因,为子孙后代争取机会。
在汉代有“自杀免罪”的传统,贵族和高级官僚如果在罪行正式宣判以前,以自杀的方式来结束自己的性命,那么审讯自然终止,犯罪嫌疑人还是无罪之身。
如果他罪行确凿,此举会让他的家人免罪。
如果他被冤枉,通常会触动皇帝的恻隐之心,从而给他的家人创造一些更好的发展机会。
李广自杀后,他的儿子李敢接任了郎中令的九卿职位,虽然是因为李敢立有大功,但也不排除汉武帝对李家有某种程度上的补偿心理。总结
综上所述,李广本可以不死,也不至于会被处死。
但由于李广年纪已老,多年来背负的精神压力过于沉重,同时为了个人的尊严和家族的利益,无奈下选择了一条不归之路。
五斗出品,只做原创,有理有据,欢迎关注@五斗侃史论今
图片来自网络,侵权必删。
参考资料:《汉简研究文集》、《汉书》、《二年律令》、《史记》、《资治通鉴》、《历代刑法考》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