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中的商誉 非同一控制来下1、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合并成本与取得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视情况分别确认为商誉或当期损益,也就是说合并成本大于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时,差额借:商誉,小于时,差额贷:营业外收入。2、控股合并,与吸收和源新设合并思路相同,不同的是,购买方仅确认长期股权投资,不将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并入购买方相应科目;只百在编制购买日合并报表的时候在报表中确认商誉或损益(只调报表不调帐度);被购买方不调整账面价值,由购买方作为母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是时候按公允价值调整在实际编制合并报表的时候是把母子公司的相应数据相加问的,但因为有关联方交易,所以需要编制抵消分录对报表进行调答整,所以在做抵消分录时会涉及到商誉或损益的确认,但只作为调整合并报表的依据,不对账面进行调整
同一控制的控股合并,被合并方的商誉计算问题 这个问题你需要从“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去理解。首先,要知道: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不产生“新的”商誉。这是因为按照现行准则,同一控制是按照账面来反应的,所以说不会有新的商誉产生。但是对于“最终控制方”之前从外部购入时产生的商誉,要全部加进来。这个是说甲公司将自己持有的B公司全部股权出售给A公司,当然也包括当时购入时产生的商誉。至于为什么不需要乘以持股比例,是因为我们现行的合并报表是基于“母公司理论”,母公司理论下,少数股东不分担相应持股比例的商誉,也就是说,企业全部的商誉均由达到控制的母公司享有。这一点你在做合并报表投资者长期股权投资与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抵消分录的时候就可以看到,少数股东权益是基于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乘以少数股东持股比例计算的,而母公司是要加上全部的商誉。
企业合并产生的商誉是否确认为无形资产 商誉评估是在肯认商誉是企业的一项无形资产的前提下,正确认识商誉的涵义、性质的基础上。对企业商誉的现时价值的公允评定和估计的行为。它是指由具有一定资质的特定机构和人员在评估企业有形、无形资产的时候,以真实、可靠的财务会计报表等数据资料为基础,站在客观公正、超脱于产权交易双方利益的立场上,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对商誉的价值进行计算、判定的过程。商誉评估的主要特点有:(1)独立性由于商誉与企业的整体有关,不能单独存在,不能与企业其它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分离开,不能单独出售,因而商誉的评估这一行为必须与企业其它的整体资产的评估联系起来进行。商誉评估结果也应一并汇入企业整体评估结果中去,形成企业整体资产总额中的一个部分。(2)不可分列性影响企业商誉的因素多种多样,难以用某种公式或方法对其形成的各项影响因素分别单独确定其价值,只能把这些因素结合起来,作为依附于企业整体的一项无形的综合经济资源来看待,只能按照一个总额对商誉计价,不能按照形成商誉的每个因素分别估列数值。(3)评估方法的单一性由于商誉形成的不可确指性,商誉存在判断标准的唯一性,以及商誉的评估结果是对企业未来超额收益按现时价格的反映,商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