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期外汇合约如何操作?远期外汇买卖在建立合约的时候不需要全额卖出货币,只需冻结一定比例的交易担保金就可以进行交易。那么只要投资人在合约到期前进行平仓,他可以卖出不属于自己的货币,只要在规定的日期之前将卖出的货币买回就行。远期合约和期货合约相似之处,是合约需要实时重估盈亏情况,这对于银行这样的做市商是规避风险的手段,对于投资者同样也是控制风险的规则。建行个人远期外汇买卖业务暂规定:当交易担保金实时重估的亏损达到80%,系统会自动将合约强制平仓。有了强制平仓这个限制,客户就不能任由自己的合约无限制地亏损下去。在合约被强制平仓之后,即使市场汇率重新转为对张先生有利,甚至可能让他反亏为盈,但实际上张先生被强制平仓的合约已经实现了无法挽回的亏损,亏损金额将在到期日进行清算。如果投资者觉得10倍的杠杆作用太大,在市场汇率亏损达到8%时候就会有被强制平仓的危险,可以通过追加交易担保金的方式来减少自己面临的强制平仓,接受市场汇率的风险。
假设甲签订了一份远期外汇合约,而乙则签订了一份外汇期货合约,两份合约规定在3个月以后以14万美元买 甲签订的是远期外汇合约,在这3个月中,无论汇率如何变化,甲只管三个月后交割期时的汇率,所以甲盈利。甲节省了300.乙签订的是外汇期货,情况又不一样,在外汇波动过程中。
远期外汇合约的介绍 远期外汇合约(foreign exchange forward transaction)又称期汇交易,是指买卖外汇双方先签订合同,规定买卖外汇的数量、汇率和未来交割外汇的时间,到了规定的交割日期双方再按合同规定办理货币收付的外汇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