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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涉及重大利益调整的规范 推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5-1-3)

2021-04-28知识16

强制性规定概述 [关键词]强制性规定,合同效力,利益选择,效率引言《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为正确、妥当地适用本条规定,应当弄清。

凡是属于同一法规调整的内容,不管涉及哪些部门,都应统一立法 目前税收立法权存在的问题(一)政府及其部门税收立法权过大198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授权国务院改革工商税制发布有关税收条例(草案)试行的决定》,在我国开了授权立法的先河。从目前情况来看,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等三部法律由全国人大立法外,其他有关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等全部授权国务院及其相关主管部门颁布、发布、制定、修订等。为此笔者认为,授权立法虽然顺应了税收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新情况,但同时也生以下问题。1.大量的立法授权,其透明度不够。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各种性质的企业层出不穷,企业的经济效益不断提高,职工和个人的收入也随之不断增长,税收已涉及到千家万户和每个公民。任何法律、法规或者规章,都要有人来执行和遵守。因此税收立法程序透明、公开、公正显得尤为重要。按照目前我国的立法程序,税收法律是经国务院提议,由代表全国人民意志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具有相当的广泛性、代表性和透明度,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人民的意志。而国务院及其税务主管机关制定的税收法规,尤其是税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于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立法涉及重大利益调整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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