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出口中 FCR是什么意思?是正本提单吗? FCR=Forwarders Certificate of Receipt,货运代理人收讫货物证明。它是运输单证,但不是物权凭证,所以它跟提单是有区别的。一般是用于散货中最多,他是货代公司开给托运人的单证。
1.谁是真正意义上的提单“托运人”? FCR- 货代在其中承担何种责任? 1.谁是真正意义上的提单“2113托5261运人”?2.FCR-货代在其中承担何种4102责任?1.谁是真正意义上的提单“托运人”?16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定义,托运人可以分为两类。一为和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契约托运人”;一为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班轮公司或无船承运人)的“实际托运人”。这两类托运人都可以要求拿到签发的提单,但是《中国海商法》没有明确规定,当这两类托运人同时要求签发提单时,承运人究竟应该将提单签发给哪一方。下文中提及的情况并不局限在中国才发生,但在实务操作过程中,似乎有越来越多的趋势。我们可以从贸易的性质来探寻此问题的根源。“契约托运人”(通常为中间商或贸易行)从工厂或卖方那里取得货物,然后向承运人订舱。一旦契约托运人支付款项,卖方会立即安排清关并将货物交付承运人—结果,这种情况下的卖方为“实际托运人”。承运人将货物运输到目的地交付收货人,契约托运人从收货人处得到货款,然后将货款支付给卖方,即实际托运人(如果此时卖方还没有取得货款的话)。纠纷往往发生在卖方/实际托运人将货物交付承运人,却没有取得货款的情况下。一旦发生这类情况,卖方通常会试图阻止承运人将提单签发给。
FCR和正本BL的区别 FCR是FORWARDER CARGO RECEIPT的简写,只是一份贷代签发给发货人的货物收据,收货人不管FCR,只有发货人使用证明给收货人货物已按要求发出,不能代表物权.B/L是船公司签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