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起反诉怎么理解 2001年最高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34条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反诉为什么要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呢? 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6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
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反诉怎么处理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提起反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怎样提起反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