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合理合法规避员工福利的个人所得税,例如购物卡。每年节日发的购物卡如何规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所说的从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由于缺乏明确的范围,在实际执行中难以具体界定,各地掌握尺度不一,须统一明确规定,以利执行。经研究,现明确如下:一、上述所称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二、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三、以上规定从1998年11月1日起执行。单位发放购物卡在福利费或工会经费里列支的属于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按规定(并入当月工资)缴纳个人所得税。
单位发放购物卡是否应该代扣个人所得税? 单位发放购物卡在福利费或工会经费里列支的,是否还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不用。单位发放购物卡在福利费或工会经费里列支的,就是为了不交个人所得税。
员工年终购物卡等福利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吗 勤工俭学取得的收入应交个人所得税问:我是在校大学生,暑假时在一个餐饮企业进行勤工俭学,请问我勤工俭学的收入需要缴纳或是由企业代扣个人所得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