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佃权的发展过程是怎样的? 永佃权出现于宋代,元代也有个别的记载,但它的普遍发展,并形成一种较为广泛流行的制度,还是在明中叶以后。清代在南方经济较为发达的江苏、江西、福建、广东、浙江、安徽等省盛行此制。民国时期,永佃权更为发达。
明代永佃权的发展历程是什么样的? 明代永佃权最早出现在宋代,明代有所发展,有永耕、长租、长耕等名。明代中叶以后,首先在福建等东南省份的某些地区流行,清代盛行于东南诸省及华北、西北、华南的部分地区,民国时范围又有所扩大。
永佃现象是指什么? 永佃是一种租佃制度名。清代南方诸省各地流行永佃之制,即佃户承租地主土地时,经过给予地主一定银钱为代价,并订立契约,取得世代佃种该租地之权,地主不得夺佃再租,称为永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