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养殖安全管理规定对水产养殖有何规定? 为提高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护渔业生态环 境,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水产养殖安全管理规 定》对水产养殖用水、水产养殖生产、渔用饲料和水产 养殖用药等做出。
水产品的药物控制 水产养殖中药物残留控制的意义由于水产养殖药物残留具有三致作用、毒性损伤、激素样作用等危害,严重威胁人体健康,已成为人类的隐形杀手。因此,水产养殖中药物残留的控制是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需要,同时也是我国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和水产品参与国际贸易竞争的需要。近几年我国出口的水产品因药物残留问题屡遭禁运,首先是2001年9月,欧盟因氯霉素残留问题将我国出口到欧盟的冻虾产品纳入快速预警机制;2002年1月31日,欧盟食物链与消费品管理委员会通过决议,自2月1日起全国暂停从我国进口动物性产品;2002年3月,日本厚生省对我国出口到日本的动物源性产品实行严检,并向我方通报从福建进口的鳗鱼产品中检出大量氯霉素残留,同时公布了11种药物的最大残留限量。由此可见,我国水产养殖业要持续健康发展,水产品要进入国际市场,必须严格控制药物残留。为此,我们必须加大渔药残留控制力度,完善工作,严格管理,把残留监控工作提上一个更高的水平。避免在我国水产养殖上发生类似英国“疯牛病”事件、比利时的“二口恶英”事件和法国的“李氏杆菌”事件,加快我国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水产养殖中药物残留的控制措施⑴根据药物在水产动物体内的药代动力。
从国外进口水产品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一、进口水产品收货人备案 进口水产品的收货企业应办理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未经备案的收货人不得进口水产品。需要办理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的,可在国家质检总局“进口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