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制度下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必须要计提折旧吗 根据新会计2113制度,行政单位5261和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是需4102要计提折旧的。计提折旧,是公司财务处理时,预先计入某些已经发生,但是未实际支付的折旧费用。计1653提折旧的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时需要区分会计期间和折旧期间,这两者所指的期间不一定相同。折旧期间指的是开始计提折旧时依次顺延的年限,比方说从2000年3月开始计提折旧,对于折旧而言的第一年是2000年3月到2001年3月;而会计期间在我国通常是指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常见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以及年数总和法。下面通过分别介绍每种折旧方法的计算来说明计提折旧时应当注意的内容。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
固定资产入账的时间如何确定,以及什么时候开始计提折旧? 一、固定资产入账的时间2113确定:52611、对于不需要安装,在购入时4102直接计入固定资1653产;2、需要安装的,先记入“在建工程”科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转入固定资产;3、自行建造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计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应按估计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成本后再进行调整。二、固定资产开始计提折旧时间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三、《企业会计准则第4 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财政部财会[2006]18 号)相关规定:(一)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二)已达到。
请问哪位有没有: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标准,,要财政部发布的 请问哪位有没有: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标准,要财政部发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