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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法学院的历史沿革 乔伟 武树臣

2021-04-28知识4

山东大学法学院的历史沿革 在山东大学百余年历史的早期,曾有过法学教育。20世纪20年代,山东高等法律专科学校是山东大学的六所学校之一。山东大学系统的法学教育始于中国改革开放初期,1980年,山东大学设置3年制大专班法学专业,在当时共招生两个班。但当时的法律教研室及法学专业本身都不是独立机构,而是依托于科学社会主义系,即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1981年,山东大学面向全国招收第一届法学专业本科生,当年招生51名。1983年11月18日,在山东大学新校公教楼召开法律系成立大会,校长吴富恒教授在会上正式宣布法律系成立,同时公布了建系领导小组的成员为乔伟、林国民、冯殿美三位同志,乔伟教授任组长。1984年,学校正式任命乔伟教授为法律系主任,王跃华同志为法律系党总支书记。1984年秋法学院年开始招收经济法专业本科生,自此,法学院开设有法学、经济法两个本科专业。1984年,作为山东省自学考试的主考单位,法律系主持了第一次全省法律自学考试论文答辩。1985年秋,法律系接收了第一批法学研究生,乔伟教授是第一任法史专业研究生导师。但当时山东大学法律系并不具备硕士学位授予权,第一届研究生毕业时,由乔伟教授带领到吉林大学申请学位。法律系后来又分别于1986年和1989年,。

#乔伟 武树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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