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wl4312*时间:2017-09-04 13:01:11 地点:南通 1.刑事案件向中院申诉,立案后,中院下发驳回通知书?还是二次裁定书?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
法院如何追加原告和被告?是不是以裁定书的形式还是用通知书即可? 法院如果需要追62616964757a686964616fe78988e69d8331333337613237加原告和被告,应该用通知书的形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法院 追加原告和被告参加诉讼的,应该使用通知书的形式。对于在诉讼中当事人提出的追加原告或被告申请,如果法院经审查,申请追加的理由不成立的,则使用裁定的方式予以驳回申请。《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三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追加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时,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应当追加的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不予追加;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权利的,仍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其不参加诉讼,不。
行政案件驳回申请再审的,是下裁定书还是下通知书 会送达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