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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榆树镇司法电话 吉林省长春市榆树市XX地每平方多少钱?

2021-04-28知识4

对于长春各公证处地址及电话汇总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吉林省长春市国安公证处:。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我老公在看守所 刚刚收到法院电话 要我居住地址 要给归属地发放社会调查委托函是什么意思 。白宁 。

榆树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申请人赵要求法院执行局派执职权调查被执行人张假死亡。 赵与张借贷纠纷一案,已由榆树市法院在一九九六年判决。(判决日为1996年10月30日)判决金额117,856.10元,本案诉讼费2,760.00元。自判决之日始到1998年8月4日强迁其楼顶债71541.00元(评估价),(1998年第36号裁定书)楼作价顶债后尚欠49305.00元。因找 不到可执行的财产,暂时停止。 直到2009年才又查到张的财产来源__社会保险工资,重新开始执行,扣发他的社保工资。可是2011年8月末,法院执行员马泽辉打来电话,说张的家属找到法院,说张死了。得了肝肿瘤住院(有死亡证命),【8月25日】火化(有化收据),家属要求终结此案。 可是本人经过了结:确认张还尚在人间。 另,我朋友付到社保局找到了业务主管科长,咨询张的工资情况时,科长说:“张和他爱人李来过,老宣挺大个,晃晃悠悠的。他爱人问:“老宣有病不能签字她代签可以吗?”王科长说:本人和身份证相附,可以带签。就把社保局发放工资登记名册拿过来老张的爱人签的字。签字时间是2011年8月29日。 凭以上事实,肯请法院公断。谢谢。 以上内容是我交给法院的一份材料。 咨询几个问题: (1)就以上案件,人死了,该如何执行下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4条是否适用本案?如适用,他爱人李的工资可否执行? (3)假如人没有死,医生做伪证,火化场作伪证我该到那家司法部门投诉? (4)\\\ 具体可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处理,以全面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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