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业务如何更快更好的发展?
邮政四项基本服务内容是:1、邮件寄递;2、邮政汇兑、邮政储蓄;3、邮票发行以及集邮票品制作、销售;4、国内报刊、图书等出版物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三章十四条之规定邮政企业服务经营下列业务:(一)邮件寄递;(二)邮政汇兑、邮政储蓄;(三)邮票发行以及集邮票品制作、销售;(四)国内报刊、图书等出版物发行;(五)国家规定的其他业务。扩展资料: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检查、扣留邮件、汇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邮件寄递含有下列内容的物品:(一)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或者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危害国家安全的;(二)泄露国家秘密的;(三)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五)宣扬邪教或者迷信的;(六)散布淫秽、赌博、恐怖信息或者教唆犯罪的;(七)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参考资料: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邮政局和邮政公司是什么关系? 邮政局和邮政公司是两个不同性质的单位,邮政局为国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管理的国家局,副部级单位,主要负责监管;而邮政公司则为国有企业,主要从事经营业务。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