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7月16日在注册地上海正式揭牌。这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部署要求,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为企业创新、稳定就业、提高竞争力等强化保障,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的重大举措。
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各股东单位和有关方面的支持指导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在上海浦东注册成立,标志着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母基金按照市场化、公司化、法制化运作步入新阶段。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揭牌运营后,将围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目标,坚持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整合政府、技术、资金、市场等资源,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股权投资规模,激发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活力;通过投资子基金和直接投资部分优质项目等方式,支持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成立规模为357.5亿元的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母基金,对提振市场和投资者信心、助力中小企业复工复产,以及维护产业链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就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政策进行了解读。据悉,国家层面加大中小企业支持力度,阶段性地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的单位缴费超过6000亿元;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惠及9000多万职工;免收收费公路通行费1400多亿元;降低电价气价为企业减负670亿元。预计全年为企业新增减负超过2.5万亿元。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就子基金管理机构遴选的基本思路和主要内容作了介绍。据悉,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将按照市场化、职业经理人机制运作的原则,通过择优遴选优秀管理机构负责子基金的投资运营管理,实现股东效益目标与政策性目标的有机统一。
子基金原则上采取有限合伙制,原则上没有行业和区域限制,投向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行业龙头企业、母基金股东单位发起设立的子基金,优先支持设立在中西部的子基金。近期将向社会公开发布遴选工作通知和申报指南。
为更好服务中小企业,特别是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尽快对接资本市场,共同构建中小企业上市培育机制、综合融资服务机制,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加快培育创新型、成长型优质中小企业,7月16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签署了战略合作备忘录。
为进一步加大企业服务力度,全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充分发挥资本“助燃”作用,挖掘、培育、扶持更多具有成长潜力的中小企业,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与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签署三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6月18日,上海正式实施新修订的《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特别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功能,创设性提出“两个五”标准,即政府性融资担保放大倍数原则上不低于5倍,担保代偿率可以达到5%,释放政策性融资担保功能的同时,提高担保机构风险容忍度,为担保机构“松绑”。市、区财政部门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逐步扩大资金规模,专门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好两个“不低于三分之一”,即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小型微型企业的资金比例应当不低于三分之一;上海支持企业发展的其他相关专项资金向中小企业倾斜,用于中小企业的资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三分之一。
2017年11月上海成立市服务企业联席会议以来,35家成员单位统筹做好企业服务工作,推动各类所有制企业、大中小微企业协同创新和融通发展,构建了从市级到基层全覆盖、从线上到线下全场景、从前端到后道全流程、从创办到注销全生命周期的企业服务体系。
上海市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18条有力政策举措。
近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在落实国家惠企政策、参考兄弟省市经验做法及巩固上海中小企业立法创新实践的基础上,又制订了帮扶中小企业发展的非金融类政策措施,通过“延期”“加码”“创设”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持续拓展服务边界,提升服务内涵,优化营商环境。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上海市人民政府、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股东单位,子基金及被投企业代表等参加揭牌仪式。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揭牌。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与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签署三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来源:经济日报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