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收取保证金 你好,属于违法行为,违法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第24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应按照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劳部发[1994]118号)和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能否参照执行劳部发[1994]118号文件中有关规定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4]256号)的规定,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收取保证金 1995年4月,原告王某经区劳动局批准,被被告某厂招入作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此后原告被安排在厂办某酒店客房部工作。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原告王某向酒店。
如何回避劳动法不合理条款(用人单位不许以任何名义收取保证金或押金),达到目的 不收押金没问题,你可以改为服装费的形式来收嘛。变通的方法有很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