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连锁药店不同门店的经营同一批次不合格药品的处罚 责任不在门店,可以免责。如果购进手续齐全,退货就可以了。如果无合法购进来源,就要处罚,即使是真货合格品。
我们是一家医药连锁公司,因一家门店私自采购一批假药,被 你好,咨询工商局确定. 当前在线律师:,咨询律师免费,3~15分钟获得解答!紧急咨询 4位律师回答 河北创客律师事务所 专业:损害赔偿 经济纠纷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 暴力伤害。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有关规定 第二条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是指经营同类药品、使用统一商号的若干个门店,在同一总部的管理下,采取统一采购配送、统一质量标准、采购同销售分离、实行规模化管理经营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