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第48条主要内容是什么?华律网根据你的法律疑问精选多位律师优质答案。
你好,我们被同事拉去做外汇投资,前几个月打了金给我们,现在有三个月每打金,并且在上周五就说爆仓了我们血本庞规。我们去报警警察不受理又怎么办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模版 试读结束,如需阅读或下载,请点击购买>;原发布者:韩梅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业务管理,规范外汇收支活动,指导各分支机构依法开展外汇业务,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外汇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暂行规定》(汇发〔2002〕9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经营外汇保险,以及保险项下外汇收支、结汇、售汇、外汇账户的开立和使用等。第三条外汇保险是指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以外币计价结算的商业保险。外汇保险包括外汇财产保险、外汇人身保险和外汇再保险。第四条公司外汇业务核算与人民币业务采取分账制,美元、港币、日元、英镑、欧元五种外汇资金在核算时同时以外币和本币(人民币)记账(其他国家的外汇,一律折为美元核算),可以单独出具以上五种外币的财务报表。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手续,并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保险会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