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汇算清缴是否是将本年12月的所得税交后,在第二年5.31之前重新汇算,该补缴 每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在次年的5月31日前,如果在第四季度缴纳了企业所得税,那么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包扣在一起的,如果你的汇算出来的所得税大于已缴纳的所得税,你就补交多的部门
年末预提的费用,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支付的可以不做纳税调整吗 我在2010年末预提了一部分费用,比如年终奖,1月份就支付了,在本年的所得税计算时,是否还需要做调整,如果不需要做调整,是否有相关的依据,之前听说税法规定,只要在。
企业因绩效考核需要在工资列支而年底未发放,挂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是否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