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放\ 一、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福利费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凡符合该法第四条第四项规定的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进一步解释道: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国税发(1998)155号文解释说,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如,按规定从企业福利费中支付给职工的困难补助、救济金、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工伤补偿费、丧葬费、抚恤金、独生子女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等,均可免征个人所得税。二、不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福利费项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文)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
员工年终购物卡等福利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吗 勤工俭学取得的收入应交个人所得税问:我是在校大学生,暑假时在一个餐饮企业进行勤工俭学,请问我勤工俭学的收入需要缴纳或是由企业代扣个人所得税吗?。
为员工发放购物卡是否计征个人所得税? 为员工发放购物卡2113也是5261要纳个人所得税的。4102由于国家税务局1653税收政策有明版确规定,对于任职受权雇单位发放给个人的不管是现金还是实物,都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对于用超市购物卡作为职工福利发放给员工的行为,员工的这些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按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关于工资薪金所得的界定,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发放福利时入账1、公司购买超市购物卡时的会计分录借:预付账款—购物卡贷:银行存款2、此卡作为福利发放给本公司员工,属于职工福利费,会计分录: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贷:预付账款—购物卡3、月底分配福利费时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