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和冒名行为有什么不同 我国《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被代理人追认权的行使,有明示和默示两。
无权代理行为谁有权进行追认被代理人有权追认。无权代理的追认人应具备的条件一、有权追认无权代理行为的人,必须是被代理的本人。也就是说,当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时,声称。
什么是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和冒名行为有什么不同 我国《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被代理人追认权的行使,有明示和默示两。
无权代理行为谁有权进行追认被代理人有权追认。无权代理的追认人应具备的条件一、有权追认无权代理行为的人,必须是被代理的本人。也就是说,当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时,声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