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WAY B/L与电放提单到底有什么实质的区别? SEAWAY B/L与电放提单实质的区别:在船、货双方使用提单情况下,提单是承运人在目的港据以交付货物的凭证,承运人在目的港交付货物时“认单不认人”,无单放货将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SEA WAYBILL—海运单不能背书转让,收货人无需凭海运单,只需出示适当的身份证明,就可以提取货物,“认人不认单”。电放:也就是电报放货的简称。是通过电子报文或者电子信息形式把提单信息发送至目的港船公司。收货人可凭加盖电放章的提单电放件和电放保函进行换单提货。
请问在提单上怎样判定提单是出正本还是电放? 提单上有盖一章“B/L SURRENDERED”既是电放
正本提单和电放提单的区别 正本提单和电放提单的2113区别在于:前者是5261货权凭证(记名提单除外),4102即收货人必须凭正本提单向承运人1653提取货物;后者不是实际意义上的提单,即所谓“电放提单”是发货人请求承运人允许收货人凭提单的副本或复印件提货。换句话说,根本就没有“电放提单”这种格式文本,而是收货人被允许凭提单的复印件提货而已。且二者不能够同时出现—如果发货时发货人就申请电放,则承运人将不再签发正本提单,而只给发货人一个提单复印件。如果是在承运人签发正本提单后发货人申请电放,则发货人必须如数交还全部正本提单后,承运人才会做电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