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治理已经沙化的土地? 省人民政府和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实施防沙治沙、退耕还林还草、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等工程,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因地制宜地采取人工。
土地沙化的治理 虽然沙漠化的产生是从植被破坏产生土壤风蚀开始的,但沙漠化的治理却不能仅仅限于种树种草,而是要从解决沙漠化土地上过重的人口压力出发,从经济学、生态学和沙漠学相结合的角度,把沙漠化治理与农村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沙漠化防治的生态经济模式。在这个模式中,沙漠化治理应该按照降低土地上的人口压力和形成稳定生态系统的总体目标,有层次、按时序进行。首先,种树种草与提高农田产量同步进行。通过施用高新技术、改造生产要素组合条件,提高未沙漠化土地粮食产量,使沙漠化土地的承载力发生跃升,从而减缓或消除人口压力。与此同时,施行退耕还林还草,推广应用沙地造林和农田防护林带技术,初步建立起防沙体系,使沙漠化土地初步得到治理。值得注意的是,种树种草和沙漠化土地承载力的跃升应同步进行。前者离开了后者,沙漠化的治理由于没有去除沙漠化的根源,而效果不佳;后者离开了前者,在强烈风蚀下不可能实现。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人工可调节水肥因子在技术上具备了越来越大的可操作性,从而为沙漠化治理开发中新技术的使用,拓展了广阔的空间,对作物的优质高产提供了保障。例如,内蒙古乌兰察布盟后山地区地处农牧交错带,土地沙漠化严重。
沙化土地治理有什么要求? 经批准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公示的治理方案进行治理;沙化土地治理后,林草覆盖率应当不低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