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采购分散采购 公开招标限额标准100万元、分散采购限额标准50万元,那么50万元以下的货物就可以按照要求由单位自行组织实施采购;50-100万元之间的货物采购,就应该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2013年12月财政部令第74号)等法规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方式进行采购。
自行采购和分散采购区别,自行采购就是直接买不审批吗 集中采购是由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的即为集中采购特指如采购中心;分散采购是各个单位安照相应的政府采购方式自行采购的。
什么是“自行采购”? 关于自行采购的法律表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八条“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属于本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自行采购”。《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九条“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可以自行招标,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代理招标”。就采购实际而言,对于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项目,采购人自行采购可,通常与监管部门能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依法办事,而对于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项目,究竟是否是采购人有特殊要求,不能一概而论,有待核实查证,是否经省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有待证实,往往采购人凭借法律赋予的弹性空间,一味强调特殊性紧急性,编造各种借口暗度陈仓,未经批准而自行采购,逃避监管,成为监管部门棘手的问题。就采购范围而言,总而言之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纳入集中采购目录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这就表明采购人依法自行采购的项目应当是:既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且又不是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或者是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且经省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