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KX's LAB

如何看待《母婴保健法》第十条? 母婴保健法第36条案例

2021-04-28知识2

我国婚检制度的定义和内容 第一章 总2113则第二章 5261管4102理1653第三章 机构第四章 人员第五章 服务范围第六章 表格及证明第七章 技术鉴定第八章 监督第九章 奖惩第十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加速婚前医学检查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以下简称《母婴保健法》)、国务院《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的管理、监督。第三条 市、所辖市、区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我市婚前医学检查工作一和对该项工作实施管理和监督。各级民政、计划生育、物价、劳动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使命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第四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任何组织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第二章 管理第五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将我市区域内经许可的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名单,送同级民政部门备案。第六条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告知准备结婚的当事人,到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婚前医学检查机构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在办理结婚。

我和我老公结婚三年现在有一个九个月的宝宝,婚后我没有上过班这种情况下孩子会归我么况下孩子会归我么?华律网根据你的法律疑问精选多位律师优质答案。

母婴保健法第15条规定的严重疾病是那些 ?

#母婴保健法第36条案例

随机阅读

qrcode
访问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