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KX's LAB

法定抵销权的构成要件,什么时候可以抵销 债的法定抵消权的时效

2020-08-11知识17

诉讼时效与法定抵销权的行使是怎样的 诉讼时效与法定抵销权的行使是如何的一、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权能否主动抵销一方能否用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权作为主动债权抵销对方未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权,我国合同法。法定抵销权具有溯及力是什么意思,能不能举例子,再说明法理基础,谢谢 抵销权的溯及力,所谓债务抵销的溯及效力,是指债务抵销使相互间债的关系溯及最初得为抵销时,按照抵销数额而消灭的法律效力。通常抵销权成立的时间与实际行使抵销权的时间。过了诉讼时效能主张抵消债务吗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同样可以主张抵消。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双方互负到期债务,并且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当事人任何一方都能主张。超过时效的债权是否能够主张抵销权 司法解释虽然没有对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是否可以行使抵消权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抵消权作为债权的另一权能,自然应当与受领权一样,并不因时效而消失。往大了说,这也和民法的。法定抵销权的构成要件,什么时候可以抵销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法定抵销的诉讼时效与法定抵销权的行使 一方能否用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权作为主动债权抵销对方未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权,我国合同法对此未作明文规定。在学理上,大致可分为否定说和肯定说两种观点。否定说认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权不得作为主动债权而主张抵销。理由是主张抵销的债权人之所以可以“强制地以他人财产供自己之用”,是因为合法债权本身就具有“法律上之请求力”。这构成了抵销具有强制性的根据,因此,法律为节约交易成本,允许通过抵销之方式实现其债权。显然,这一权利的行使,需要以“法律上之请求力”即可强制性为前提。已过诉讼时效之债权,已经失去其法律上之请求力,故其债权人不具有强制地以他人财产供自己之用的权利,不得作为主动债权进行抵销。被动债权人如果可以主张抵销,则无异于强迫对方履行自然债务,此时被动债权人通过抵销不仅实现了债权,而且优先实现了债权,使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制度形同虚设,事实上保护了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损害对方当事人的时效利益。但如果被动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则可用抵销。于此场合,可认为债务人抛弃了时效利益。肯定说则认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权虽不能强制履行,但可以用来抵销债务。乌尔比安在《论萨宾》第30编中认为:“甚至自然之。法定抵销权具有溯及力是什么意思,能不能举例子,再说明法理基础,谢谢 抵销权的溯及力,2113所谓债务抵销的5261溯及效力,是指债务抵销4102使相互间债的关系溯及最初得为抵1653销时,按照抵销数额而消灭的法律效力。通常抵销权成立的时间与实际行使抵销权的时间并不一致,权利人行使抵销权能否溯及至抵销权产生之时,我国未就此作出明确规定,以致司法实践缺乏统一标准。一、举例如下:甲装修公司欠乙建材商场贷款5万元,乙商场需付甲公司装修费2万元。现甲公司欠款已经到期,乙商场欠费已过诉讼时效,甲公司欲以装修费充抵贷款。解析:此时,按照法定抵消权具有“溯及力”,则甲公司有权主张抵消。甲对于乙享有的债权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取得了法定的抵消权,即诉讼时效经过后,他行使法定抵消权,溯及至享有抵消权那天。如果在期间内未取得抵消权,则不能作为主动债权抵消。简单来说,如果在甲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内,乙又享有了对甲的债权,即双方互负债务。若是在甲债权的诉讼期间以外,才互负债务。则甲的债权不能作为主动债权主张抵销。如果甲对乙享有法定抵消权之前,乙欠甲的债务已过诉讼时效,那么甲就永远不享有抵消权。二、法理基础:我国法律虽然未明确规定这一溯及效力,但学界通常认为我国法定抵销应当具有溯及既往的。

#债权诉讼时效#债务抵销#债务#法律#诉讼时效

qrcode
访问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