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任用干部的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党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78988e69d8331333366306564的基本路线,积极投身于科技事业,有强烈的进取精神和奉献精神。2、坚持实事求是,能够理论联系实际,讲真话、办实事、求实效,工作有实绩。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具有胜任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4、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团结同志。二、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1、民主推荐。选拔任用干部应按工作需要和职位设置,由党组确定工作方案并主持,办公室组织人事干部实施。民主推荐包括个人自荐、群众推荐、处室推荐或局领导成员推荐,推荐者应真实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2、组织考察。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党组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应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全面准确地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注重工作实绩。考察后由考察人员形成书面考察材料。3、集体决定。选拔任用干部由局党组研究作出任免决定。集体研究前,书记可以与分管领导进行酝酿,充分交换意见;研究时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表意见,并实行无记名票决制。4、任前公示。经党组研究拟提拔任用的干部,通过公示函在局机关内部。
根据《党政领导干2113部选拔任5261用工作条例》第二章,党选拔干部的标准如下:41021653一.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批评和监督,。
你好,我想问一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的学历问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的介绍《(四)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地(厅)、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