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场上,运动员们罚球时,几乎全是站在原地发,是不允许跳着罚吗? 2004年FIBA篮球2113规则:43.2.3 罚球队员:应在罚球线后5261并在半圆内占据一个位置4102。可用任何方式罚篮,在此举中,球1653从上方进入球篮或球触及篮圈。当裁判员将球置于他可处理时,在5秒内应将球出手。不应触及罚球线或进入限制区,直到球已进入球篮或已触及篮圈。不应做假动作罚球。因此,正确的答案是,罚球可以起跳!(那为什么NBA、CBA的球星们都是双脚不动罚球的呢?因为:1、我们不是职业球员,没有他们的专业水准;2、他们双脚不动、不起跳罚球,是为了罚球时,球出手更稳定、投篮更准确;3、高大的长人一旦起跳罚球,在球没有触及篮圈之前,他的脚有可能先落地,那就构成罚球违例了,即使罚球中篮也是得分不算,这对职业球员来说,简直是耻辱—罚个P大的球,居然还象小学生一样的踩线违例,还不如回家再练几年再出来,免得丢人;4、身高臂长,可以不用借助起跳的冲力去投篮;5、心目中的偶像都没有起跳罚球的习惯,因此也学习偶像,模仿偶像;6、某些自认很懂规则的“专家”胡吹乱侃(央视有几个类似的“专家”),灌输“罚球不得起跳”的错误观念,以至于自己也被误导;7、某些地方大牌的裁判员、运动员,不懂装懂,一知半解半桶水,努力向身边的。
篮球场上,我们看到运动员满脸通红,你认为这与皮肤中的哪一直接结构有关?试说明 这是表皮哦 血液循环系统 我觉得是肌肉的膨胀 应该是毛细血管吧 毛细血管吧 毛细血管充血。
运动员们迅速地在篮球场上来回奔跑,这句话的谓语是 在这句话中,“运动员们”作主语,“迅速地在篮球场上”作状语,“奔跑”作谓语。“奔跑”是一个动词,所以,这个就句子的谓语是动词性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