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有什么意见建议?各地各部门不一样,需要你自己整理<;/p>;
《条例》关于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的规定 有哪些,不担当将会如何被问责? 《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 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 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
如何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机制 反腐倡廉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是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战略举措,是党心民心所向。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必须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顽强的意志品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惩治和预防相结合、治标与治本同推进、自律与他律相统一,着力在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强化权力制约监督、筑牢拒腐思想根基上下功夫,努力构建党员领导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一、高悬惩腐之“剑”,形成强力震慑,着力构建党员领导干部“不敢腐”的惩戒机制贪似火,无制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必滔天。总书记指出,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严格依纪依法查处各类腐败案件,党内决不允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这表明了我们党惩治腐败、坚决清除腐败分子的坚决态度、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