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政府数据资源基本目录和共享目录 政务数据治理平台中一般将【基本目录】(即基础库)分为人口、法人、信用、证照、地理信息和宏观经济,这其实也是国家《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所要求遵照的标准。政务数据治理平台中的【共享目录】指的部门间数据共享的目录,一般以业务主题来区分,例如市场监督管理的食品安全主题、特种设备安全主题、标准计量主题,等等另外,一般情况下,还有一种【开放目录】,一般也是以主题的方式包装成API或数据文件,供社会使用。
暂行办法:全区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 最低0.27元开通文库会员,查看完整内容>;原发布者:弘利遴选全区政务数据2113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526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4102范全区政务数1653据资源共享管理工作,推进政务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根据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湖北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武汉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云端武汉·政务”资源目录体系与数据交换技术标准》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务数据资源,是指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生成、采集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各类数据资源,包括政务部门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的、依法授权管理的和因履行职责需要依托政务信息系统形成的数据资源等。本办法所称政务部门,是指政府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政务部门非涉密政务数据资源的采集、存储、共享、开放、利用等行为及其相关管理活动,包括因履行职责需要使用其他政务部门的政务数据资源行为和为其他政务部门提供政务数据资源的行为,以及政务部门面向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依法提供政务数据资源的行为。第四条政务部门是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的责任主体并享有。
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 去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内容来自用户:喔喔啊喔喔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1引言为规范和指导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636f707962616964757a686964616f31333433646366依据《政务信息资源共 享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相关制度与标准的规定,编制本指南。2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指导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以及对基于国 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国家政务数据开放网站的政务信息资源进行管理、共享交换和开放发布等。各地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管理等,可参照本指南执行。3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指南的引用而成为本指南的条款。凡是 已经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明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指南。凡是 未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指南。《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16﹞51号)GB/T 7027-2002信息分类编码的基本原则和方法GB/T 21063.1-2007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1部分:总体框架GB/T 21063.3-2007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3部分:核心元数据GB/T 21063.6-2007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6部分:技术管理要求4术语和定义GB/T21063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4.1政务信息资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