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中国的法律是无情公正并严明的,那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现在为什么会有\ 中国的法律本来不健全,加之根本不是人人平等,才会出现许多诸如此类的事。
法院的判决书是公平正义的象征吗? 法院的判决书怎样才能够代表公平正义,法律本应是公平的,但法律公平不公平还得取决于法官,的执法严明程度怎样?法官,如果歪曲事实没有严谨办案的公平正义感,那执行判决就不会公平,所以这公平不公平主要取决于法官,虽然法院作出的判决,一般都是正义的,但是在现实中;大案错了申冤,遇到不起眼的冤假错案,也只能是忍气吞声,在判案中,运用法律鉴定的没有几个,就拿民事案件来说,法院一再重申,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所有审判活动的基本准则,如果已认定事实,那自然是要通过证据来认定,所以法院以事实为重还是以证据为准,这二者并不冲突,法院是建立在证据为基础的,所以定的事实上,就看法官有没有严谨的工作作风,歪曲事实,一旦遇到了徇私枉法的法官,那法院的判决书就没有公平正义可谈了。
大家说说,法院判案真的公正严明吗 是否可以做到“公正严明”,关键在于“人”。世界上不存在“绝对”。公心即可实现公正严明:作为法官,如果能够出于“公心”,严格把握法律原则,坚决秉承法律断案、判案,就可以保障“公正严明”。歪心就会扭曲法律:如果没有责任心、心思不正,甚至“吃了原告吃被告”,那就没有“公正严明”可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