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第六条公众公司应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披露重组报告书及其备查文件、中国证监会要求。
重大资产重组草案和预案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14号为配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3号)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促进上市公司做好决策环节的。